攀枝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第01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优抚与褒扬纪念科 发布时间:2026-09-0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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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将免费乘坐公交车纳入攀枝花市优抚对象优待项目的建议》(第011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积极推进省内部分地区城市公共汽车面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实现减免是全省退役军人最期盼的10件事中反映最集中期盼的事项,您的建议聚焦当前优待工作的重点,反映了退役军人群体的普遍关切,体现了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对我市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健全优待体系、提升工作质效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攀枝花市优待对象免费乘坐城区内公共汽车政策的通知》(攀老委办〔2018〕5号),我市已将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残疾军人纳入城区公交免费乘车范围。同时,盐边县已率先实现县域内公交面向全国退役军人免费,为下一步全市推行提供了有益经验。自2022年3月启动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以来,全市已有约2.8万名退役军人及“三属”申领优待证,累计推出涵盖景区游览、住宿餐饮、燃油等领域的优待项目193项。
我局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政策的研究落实工作,前期已会同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公司等部门(单位)多次沟通协调和专题研究,并依托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对城区有公交出行需求的退役军人情况开展了摸底调研。根据交通部门意见,按照《攀枝花市城市公共交通补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新增减免优惠群体政策,应由需求单位(部门)提出并落实资金渠道,按程序审议后纳入补贴范围,市财政局据实予以补贴。经初步测算,实施该项政策每年预计新增财政补贴约150万元,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无专项补贴资金。另据财政部门意见,目前全省仅8个市(州)已出台优抚对象公交免费优待政策,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摸清优抚对象底数,精准测算所需经费,结合财力状况逐步落实。
目前,省级层面尚未出台全省统一的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政策,综合上述实际情况,我市暂不具备全面推行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的条件,相关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之中。下一步,我局将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财政、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根据优抚对象人员结构变化等情况,进一步摸清底数,精准测算所需经费,持续关注省级政策导向和省内动态,结合上级部署和财力状况逐步落实。同时,持续拓展优待领域,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回应关切,积极营造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攀枝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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