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军休所2025年“高原红色旅游 风光绮丽怡人心”疗养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发布时间:2025-04-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确保更好的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切实做好“六老服务”,依据《攀枝花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5年“精神滋养”工作方案》要求,攀枝花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以下简称“市军休所”)拟通过比选,委托第三方旅行社承接2025年“高原红色旅游 风光绮丽怡人心”疗养活动项目。
一、项目名称
“高原红色旅游 风光绮丽怡人心”疗养活动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一)委托单位:攀枝花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项目拟实施时间:2025年5月19日—24日
(三)项目内容:海螺沟、泸定桥、金口河为期六天红色疗养,疗养线路需包含:铁道兵博物馆、泸定桥革命文物纪念馆、金口河大峡谷、海螺沟国家森林公园、红石滩公园等主要景点。
(四)活动参与人员情况:活动人数13—17人,参与活动主体人员为退休老干部。
三、购买服务事项
(一)根据时间安排合理规划设计出行线路。
(二)统一预订沿途食宿及各景点门票、讲解、观光车等,住宿标准不低于四星酒店或度假村,5早餐11正餐,正餐标准50元—80元/人.餐,最终以实际用餐标准结算。
(三)提供正规、舒适、安全的交通工具。
(四)配备具有相关资格证书、身心健康的专业陪同人员。注:全程需配备一名具有医师资格证的随队医生。
(五)统一为参加活动人员购买旅行期间的人身保险。
(六)活动管理,承接方需保障活动开展的安全性和有序性,预先告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做好安全风险处置预案。
四、参选资格要求
(一)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二)非失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登记未满三年的企业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三)具有专业资格(导游)的从业人员。
(四)具有组织老年群体疗休养活动的相关经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中选方式
本项目采用低价中选方式。
六、报价文书要求
报价文书参加比选时提交。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书需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报价文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单位鲜章、双方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参选方案及报价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印章)(附件1)。
3.承诺书(附件2)。
4.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经验及综合实力证明材料。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 5月9日早上9:00—9:30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佳兴路88号,攀枝花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会议室(三楼303室)
(三)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凭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单位鲜章、双方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1份到现场报名,同时提交报价文件。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项目比选时间:2025年5 月9日上午10:00。
(二)比选地点:攀枝花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会议室(三楼303室)。
九、组织比选
(一)我单位自行组织比选会议,按照参选单位的报价确定承接单位。
(二)比选完成后我单位当场公布比选结果,并通知中选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
(三)中标单位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 7 日内与我单位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逾期不与攀枝花市军休所签订合同,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签约结果,攀枝花市军休所将按照参选单位报价排名,顺次选定下一任中标单位。
联系人:谢雨君 联系电话:0812-3334202
附件:1.攀枝花市军休所“高原红色旅游 风光绮丽怡人心”疗养活动项目参选方案及报价书(格式)
2.承诺书(格式)
附件1
攀枝花市军休所2025年
“高原红色旅游 风光绮丽怡人心”疗养活动项目
参
选
方
案
及
报
价
书
报价单位(盖章):
2025年 月 日
一、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军休所2025年“高原红色旅游 风光绮丽怡人心”疗养活动。
二、单位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位基本信息、经营活动范围、相关经验和综合实力等。
相关经验需提供承办或参与承办活动等详细情况及证明材料。
三、工作方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配备、项目路线安排、活动期间的安保应急等方面情况。
四、项目报价
人均旅游服务费报价: 元/人。
附件2
承诺书
致: 攀枝花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本文件签署人特以本函在此声明并同意:
1.在详细研究了《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攀枝花市军休所2025年“高原红色旅游 风光绮丽怡人心”疗养活动项目的比选公告》后,我方完全理解并完全同意比选公告的所有要求及内容,并完全相信贵单位能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中选单位。
2.如果我方中选,我们承诺在与贵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后保证按照贵单位的要求和评价工作计划提供服务,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3.我方自行承担参加此次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我方将按比选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并对提交的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若在中选后,贵单位发现我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与事实不符,有欺诈中选的嫌疑,可立即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方承担,我方将不会有任何异议。
参选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