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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省爱国拥军模范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市退役军人局双拥工作科     发布时间:2023-04-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区)、双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拥办〔2023〕4号)要求,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后,经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定,拟推荐伍从华、王晓波、王兴全、舒春红四名同志参加四川省爱国拥军模范评选,现予以集体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个人反映请署名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电话:0812-3304537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佳兴路88号,市退役军人局

   攀枝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