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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推荐)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先进县(区)、单位(个人)的公示

来源:市退役军人局双拥工作科     发布时间:2023-04-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先进城(县、区)、双拥先进单位(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川拥办〔2023〕5号)要求,经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定,拟推荐以下县(区)、单位(个人)参加评选,现予以公示。

  一、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先进县(区)推荐对象:

  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

  二、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先进单位推荐对象: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宣传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攀枝花市公安局、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攀枝花市总工会、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米易县草场镇人民政府。

  三、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刘定东、张怀邦、何远祥、肖经纬、杨显菊、张高霞、何源、郑勇、高加才。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个人反映请署名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电话:0812-3304537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佳兴路88号,市退役军人局

  攀枝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