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和 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标准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5-31 来源:攀枝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05-27
- 发布日期:2019-05-27
- 文 号:无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攀枝花军分区
关于调整我市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和
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级各部门:
为争创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提高全市兵员征集质量,有效调动大学生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彰显对立功受奖现役军人的大力褒扬,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和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文件通知如下:
一、凡从攀枝花市入伍的大学生,按照研究生20000 元,本科毕业生12000 元、在校生10000 元,大专毕业生10000 元、在校生80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二、对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给予奖励。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50000 元;荣立一等功的,奖励10000 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5000 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2000 元;获嘉奖(优秀士兵)的,奖励500 元。
三、新的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和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标准从2019 年1 月1 日起执行。所需经费按原资金渠道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调整我市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和 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标准的政策解读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攀枝花军分区
2019 年5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