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的申请受理点提出补缴申请。
一、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安置介绍信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申请人经公证的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3项材料。退役士兵档案材料遗失的,须本人提供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安置地以及服役期间的工作经历(含服役部队、起止时间、单位主官、证明人等)。
二、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3304502、3304592
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238099
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5551202
仁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909903
米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8178585
盐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8656134
攀枝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1日

个人申请表: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pdf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82号
